GIA盖亚多品牌产品U订货平台使用须知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条款的全部内容,您使用U订货平台下单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1. U订货平台上的货物价款已包含13%的增值税。
2. 付款方式:买方应当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订单下的货物价款。如因特殊原因,买方要求以银行承兑汇票向卖方支付货物价款,须取得卖方书面同意且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应当符合卖方要求,并按卖方要求支付资金占用费方可支付。买方延迟付款超过 30天,卖方有权取消向买方的货物供应,并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货物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当付款条件中约定有预付款时,买方应在接收到安百拓同意接收订单后的 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约定的预付款,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备货完毕后卖方将通知买方,买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货物价款,卖方在收到剩余货物价款后将向买方发货。如买方为安拓拓授权的信用客户,在信用额度内,卖方可先发货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根据卖方提供的信用帐期在帐内付清全部货款。特别约定:截至发货前,买方须确保在卖方帐面没有历史交易所产生的逾期款项,如截至发货前,买方尚结欠卖方的未到期的欠款余额加上需要安排发货的货物发货后产生的欠款的总额不超过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信用额度;若前述两项条件未能全部满足,则在买方未能采取措施使得前述两项条件被全部满足前,卖方有权推迟发货直至前述两项条件被全部满足 。
3. 交货条件: 买方指定地址就近货站且满足卖方物流要求的最小起运量,卖方负责安排运输, 买方负责安排装载货物。
4. 到货检查:买方有责任在到货时立即对货物的包装进行检验并拒绝接受外观有不当运输痕迹(如破损、凹陷、潮湿等)的任何货物,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当立即通知卖方。
5. 质量保证期:自货物交付之日起3个月,不包括易损易耗件。出现质量异议的货物,买方应当及时根据卖方要求及时发回予以更换或修复,买方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的15日内未发回的,卖方不再承担质保责任。
6. 订单以买方提供的存货编码为准,存货名称仅供参考。因买方对存货编码提供错误而导致的退换货及其它相关问题,卖方不予负责。
7. 无论双方有任何相反约定,买卖双方均无须因其履行或未履行订单下相关义务而产生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或继发性损害承担任何合同法或侵权法下的责任。
8. 双方之间与订单下的货物交易而产生的或有关的任何未决争议应被排他性地提交至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9. 如买方向卖方提出退货,买方必须取得卖方的书面同意,前提是货物发货尚不满一个月,货物本身无损坏、包装完好。在此情况下,卖方将收取退货部分的货物价款不低于30%的部分作为违约金。
10. 针对超过一年的需要保留的在手订单,卖方将视情形发通知给买方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间由卖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宽限期满后买方仍未提货的,卖方将扣除买方支付的预付款作为买方未及时提货的违约赔偿,同时未提货产品卖方将予以转售,买方对此无异议且不作任何主张。
11. 检验和索赔:货物从卖方工厂发出后,买方如发现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任何异议需在发货后10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作出答复并安排代表进行复验和检查,如确认无误,则卖方应予无偿地换货、补发短缺的零件,并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异议或者将货物投入使用的,应当视为验收合格。
12. 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EPIROC U订货平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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